本公司稽核室直接隸屬於董事會。稽核室共配置4人,含稽核主管1人及稽核人員3人。稽核主管之任免需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內部稽核運作說明:

1、稽核室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檢查,以評估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持續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2、稽核室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並確實執行作成稽核報告。

  • 年度稽核計畫之稽核項目必須涵蓋法令規定之必要項目。
  • 年度稽核計畫應經董事會通過。
  • 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 稽核人員應與受查單位就查核結果充分溝通,溝通後就查核發現之異常事項,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於法定期限前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內部稽核人員執行工作時,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應立即作成報告陳核,並通知各獨立董事。
  • 於報告陳核後加以追蹤,至少按季作成追蹤報告至改善為止,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
  • 稽核主管列席定期性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執行狀況及結果。

3、稽核室應督促各單位及子公司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並評估作業執行狀況、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綜合自行評估結果,併同稽核室查核所發現之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作為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並於法定期限前將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提報董事會決議後向主管機關辦理公告申報。